真理唯一,人卻有限——關於信仰多元、巴別塔與受造物位置的思考
【導讀】
這篇文章討論的是一個既古老又容易被忽略的問題:
真理是唯一的,但人作為受造物,是否可能完全理解這唯一的真理?
很多人一聽到「人無法完全理解真理」,就立刻聯想到相對主義——以為這是在說「沒有客觀真理」,或「每個人的理解都一樣有效」。這篇文章從頭到尾都明確拒絕這種誤解。它所肯定的始終是:真理是唯一的,獨立於任何人的理解而存在。它所質疑的,不是真理本身,而是人是否有資格宣告自己已經徹底窮盡了這唯一的真理,並以此要求所有人接受同一種理解。
文章的核心關切,是人在神面前的位置。
當一個人或一個群體把自己的理解立為唯一標準時,表面上是在捍衛真理,實際上卻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僭越了受造物的界限,把本屬於神的全知位置挪到了自己身上。這正是巴別塔故事所警示的:人類企圖用統一的語言與統一的理解,達到與神同等的高度。
因此,這篇文章不是在呼籲「大家各信各的、都對」,也不是在主張所有教會都應該合併。它只是指出一個更底層的事實:神所創造的世界本身就是多元的,人因有限而無法形成完全統一的理解。承認這一點,不是妥協,而是敬畏。
建議帶著以下問題閱讀:
如果真理是唯一的,為什麼人依然不能把自己的理解絕對化?
「要求所有人必須用同一種方式理解神」,與建造巴別塔之間,究竟有什麼關係?
這不是一篇爭辯誰對誰錯的文章,而是一篇關於位置與界限的文章。
一
世界本來就是多元的。
這種多元不是後現代思潮發明出來的「規範性多元」,不是一種需要被高舉或捍衛的意識形態,而是描述性的、底層的、幾乎不可化約的特徵。從創世敘事的最初幾行開始,神所創造的就是差異:光與暗、天與地、水與陸、晝與夜、海裡的魚與空中的鳥。祂沒有創造一個單色、單調、單一質地的世界;祂看著這些分別,說「是好的」。多元不是人的墮落之後才出現的殘餘物,它屬於神秩序本身。
正因為如此,當我們談論信仰、談論對神的理解時,多元不是需要被克服的障礙,而是必須被承認的處境。
二
人與人之間不同。這句話看似平凡,實則蘊含著極其嚴肅的神學後果。
人不是全知全能。人是有身體的,因此受困於空間與時間;人是有歷史的,因此承載著記憶與創傷;人是有語言的,因此所有的思考都必須經過某種符號系統的折射;人是有處境的,因此沒有任何人能夠站在一個無視角的上帝之眼位置來觀看全局。這些限制不是認識神的「障礙」——恰恰相反,它們是神賦予人的認識途徑。我們只能透過身體、透過歷史、透過語言、透過處境來觸摸那不可觸摸者。但途徑永遠是途徑,不是終點;透鏡永遠是透鏡,不是光源本身。
因此,人無法對神形成完全統一的理解。這不是道德上的失敗,不是某個人讀經不夠認真或靈修不夠刻苦;這是受造物的本質限度。天使或許能以純粹理智直觀真理,但人不是天使。人被造為有限者,而有限者對無限者的認識,必然是不完整的、片段的、需要被不斷校正的。
三
正因如此,要求所有人必須達成單一理解,並以自己的理解作為唯一標準,本質上就是在預備建造巴別塔。
我們必須重新讀懂巴別塔。那座塔的核心從來不是磚塊與瀝青的建築高度;它的核心是人類企圖用自己的力量達到與神同等的高度、統一與掌控。經文說:「他們說,來吧,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,塔頂通天,為要傳揚我們的名。」(創世記11:4)注意這裡的主詞——「我們」。注意這裡的目的——「傳揚我們的名」。在巴別塔的敘事裡,人類第一次以集體的、統一的、無差異的姿態出現,而這個姿態恰恰是為了取代那位不可名狀者。統一的語言、統一的計劃、統一的目標——這些表面上的「合一」,背後是認識論上的僭越:我們已經足夠大、足夠高、足夠全,以至於可以自行定義真理的形狀。
當一個人宣告「我的理解已經完全窮盡了神,其他所有人都必須接受」,他就在不知不覺間,把本屬於神的全知位置挪到了自己身上。神反而被降到次要、甚至被架空的地步——祂成了某個人類系統裡的「最高範疇」,而不是那位永遠超越範疇、不可被範疇所囚禁的自有永有者。這直接違背了亞伯拉罕信仰對神之超越性與獨一性的根本肯定。因為神的獨一性,恰恰意味著祂不可能被任何一種人間的理解所壟斷。
四
我肯定真理是唯一的。
我同時深深懷疑,有任何人能夠真正完全理解這個唯一的真理。
這兩者並不矛盾。肯定真理的唯一,是拒絕相對主義——我們不是在說「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真理」,而是在說「真理獨立於我們所有人的理解而存在」。承認人無法完全理解它,是守住受造物應有的位置——我們是認識者,但不是真理的創造者;我們是追尋者,但不是真理的擁有者。
這裡涉及一個古老而關鍵的認識論區分:我們對神的認識,不能是「單義的」(univocal)——如果我們說「神是善的」與我們說「這個人是善的」使用的是完全同一個意義,那麼神就被降格為受造物的範疇;但也不能是「多義的」(equivocal)——如果兩者完全不相干,那我們就根本無法談論神。中世紀神學傳統提出的「類比」(analogy)概念,正是在這個張力中開闢道路:我們對神的認識是真實的、指向性的,但永遠是不完美的、需要被不斷超越的。人可以追求、可以回應、可以在有限中認識神,但絕不能宣告自己已經徹底擁有了那位唯一的神。擁有,是偶像的語言;指向,才是祈禱的語言。
然而,正是這個立場,最容易引來一個直接的質疑:這樣說,會不會拆毀人的信心?
對某些人而言,這番話所觸動的,恰恰是他們賴以站立的根基。當一個人長期將「我已經完全理解了唯一的真理」視為信心的核心內容,並從這種「理解的完整性」中汲取確定感與安全感時,任何關於「人無法完全窮盡神」的提醒,都會被體驗為對信心的攻擊。因為在他們的結構裡,信心的強度與理解的完整度是綁在一起的;一旦後者被鬆動,前者似乎就搖搖欲墜。
但嚴格來說,這裡被質疑的並非信心本身,而是一種特定的信心形態——那種將「對自己理解的絕對確信」等同於「對神的信靠」的形態。這篇文章否認的是:人可以完全窮盡神,以及人有權把自己的理解立為所有人必須接受的唯一標準。它並沒有否認人可以真實地信靠神,沒有否認人可以在有限中真實地認識神、回應神、愛神,更沒有否認真理是唯一且客觀存在的。
恰恰相反。在亞伯拉罕信仰的深處,一直存在著另一種更為根本的信心:正是因為知道自己有限,知道神遠超過自己的理解,人才更加信靠、更加敬畏、更加不敢把神變成自己觀念的延伸。這種信心不是建立在「我已經完全明白」的磐石上,而是建立在「即使我不能完全明白,我依然信靠那位唯一的神」的磐石上。它不是理解的終點,而是理解的起點;不是窮盡真理之後的安息,而是在真理面前俯伏的敬畏。
所以,這篇文章之所以會讓一些人感到被否定,並不是因為它拆毀了信心,而是因為它觸動了某些人以「理解」搭建起來的支撐點。它所做的,是區分「對神的信靠」與「對自己理解的絕對確信」——前者是信心,後者則可能已經接近僭越。
五
在這個區分之下,不同的教會、不同的傳統,按照自己的方式去信、去實踐、去禱告、去詮釋,並不是妥協,也不是相對主義。這本身就是一項原則。
強行統一,或互相征戰,試圖用壓力、論述暴力甚至物理暴力去征服對方,既做不到,也違背了神所設立的多元秩序。真正的多元意味著差異無法、也不該被徹底抹平。我們必須警惕一種更隱蔽的危險:任何「模擬的多元」——表面上高舉差異,歡迎各種聲音,實際上卻用一套統一的後設話語把所有差異納入可控範圍——不過是巴別塔的另一種形式,只是外牆塗上了 diversity 的顏色。它允許差異存在,但只允許「被馴化的差異」;它歡迎多元,但前提是多元最終必須臣服於某個隱藏的單一框架。這種多元比赤裸的統一更難辨識,也因此更危險。
六
在這個前提下,討論不同傳統的共性,重點不在於把人團結在同一面旗幟下,而在於揭示背後共同的原理:對「一神」終極奧義的肯定。
猶太教的示瑪(Shema)宣告「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」;基督教的尼西亞信經在三位格的奧秘中堅持「一神」;伊斯蘭教的認主學(Tawhid)以絕對的嚴格性肯定神的獨一無二。這些傳統用不同的語言、不同的敘事、不同的禮儀與倫理實踐,嘗試指向同一個超越的「一」。看見這些共性,不是為了取消差異,不是為了提煉出一個「所有宗教的最低公約數」,而是為了在差異中更清楚地承認:那位神始終大於任何一種人間的理解。共性不是合併的基礎,而是謙卑的基礎——當我們看見別人也以同樣的嚴肅性指向那位不可窮盡者,我們反而更深刻地意識到,沒有任何一個傳統能夠獨佔祂。
七
我作為有限的人,也作為這些原則的陳述者,提出以上看法。
我並不代表任何教會去要求別人歸順,也不把自己的理解立為新的絕對標準。我不在建造另一座塔。這個原則同樣適用於我自己所屬的傳統,也適用於所有傳統——包括這段文字本身。如果這些話語中有任何僭越的痕跡,那麼它們也應當被放在受造物的位置上接受校正。
八
如果這樣的觀點引來攻擊,並不令人意外。
因為它直接觸及人最深的本能——把自己的理解絕對化。這個本能如此古老,以至於它幾乎內建於人的認知結構之中:我們總是傾向於認為,我所看見的,就是全部;我所理解的,就是真理本身。優雅的回應,不在於用更強的論述去征服對方,而在於守住自己的位置:清楚陳述原則,承認對方的認真與執著——因為那份認真本身也可能是對神的真誠追尋——同時拒絕進入互相定罪的升級。真正重要的,從來不是誰贏得了爭論,而是人是否仍然謙卑地站在受造物的位置上,面對那位唯一卻永遠無法被完全窮盡的神。
爭論的勝負是暫時的;位置的守住是永恆的。
九
真理是唯一的。
人永遠是有限的。
在這兩句話之間,存在著一個不可被填滿的空間。那不是缺陷,不是需要被急於彌補的裂縫;那是信仰得以呼吸的空間,是祈禱得以發生的空間,是神得以繼續向我們說話的空間。如果我們填滿了它,我們就窒息了;如果我們否認它,我們就僭越了。守住這個張力,就是守住信仰最基本的敬畏。
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;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。
——箴言 9:10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