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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類大腦能穩定維持的社會關係數量,大約只有一百五十人左右。這個被稱為「鄧巴數」的理論,揭示了一個根本問題:為什麼許多現代政治制度表面完備,實際運作卻充滿潛規則?

答案並非制度設計不夠精巧,而是我們一直在與人性的認知邊界作戰。鄧巴數不是制度的敵人,而是制度應該依循的起點。當制度脫離人類社會的基本構造,最終只會淪為形式民主下的潛規則統治。

一、部落政治:人性政治的底層邏輯

人類並非天生適應龐大的、匿名的、程序化的制度結構。我們的情感、認知與責任感,最容易在熟人社群中運作。部落政治才是人類的常態,不是落後的象徵,而是人性政治的底層格式。

部落政治建立在直接關係上:你知道誰值得信任,誰曾做過貢獻,誰會在危難時出手相助。這種基於名譽、貢獻與親密關係的社會秩序,比任何抽象制度都更能激發責任感與秩序感。

研究顯示,自然的部落社會內部體現了基於熟人關係的透明與平等,要麼由明智長者共治,有的甚至具備直接民主的共識決策機制。像排他性或基於血緣信任的親密關係網絡,在自然部落中是維繫社群的固有模式,並不影響內部公正。這些特徵只有在部落被征服、領導人成為代理人、缺乏廣泛政治基礎時,才被異化為弊端。

部落規模下,任何問題都因資訊透明、社會壓力有效、糾紛解決直接而相對容易發現和解決。部落社會的主要問題,其實體現在排他性帶來的部落間殘酷鬥爭上。

二、潛規則:制度空轉的自動填補

進入大型社會後,部落邏輯並未消失,而是轉化為潛藏在形式制度之下的地下結構。潛規則不是偶然的腐敗現象,不是部落政治殘餘,更不是有意反抗。它是當社會無法形成實質共識、無法有效駕馭複雜制度時,制度空轉導致的自動填補機制。

觀察今日的學術圈、政黨、企業高層、軍隊乃至媒體業,每個機構都充滿圈層文化、口耳相傳的內部秩序、非公開的推薦體系與「誰罩誰」的網絡。以學術界為例,正式的同行評議制度往往被「誰認識誰」、「哪個學派」、「哪個圈子」的非正式網絡所主導。這些結構往往比正式制度更有效率,也更有約束力,因為它們符合人性本能,自動填補了形式規則無法覆蓋或無法執行的部分。

當制度與部落邏輯彼此對抗時,制度必然被架空。這正是許多「程序完備但毫無效果」的政府或組織的真實寫照。

三、複雜制度的形成路徑

現代複雜制度有兩條主要的歷史路徑:

內生發展路徑:基於部落間合作需求而產生。複雜制度是為了解決部落間的殘酷鬥爭,使社群能在更大範圍內實現和平協作,共同應對挑戰。在這種主動整合過程中,制度旨在提升治理效率,促進共同利益。

征服納入路徑:通過征服與統治形成。大型社會的建立是為了鞏固征服者統治,有效管理和剝削被征服群體。被征服部落被動納入,原有的良好自治、內在平等與有機秩序被嚴重侵蝕。統治者扶植的代理人因缺乏廣泛政治基礎,常導致內部關係異化,使原本健康的信任和關係網絡被扭曲。

無論哪種路徑,現代複雜制度都旨在應對人口膨脹、疆域擴大、經濟活動複雜化的挑戰,建立穩定可控的秩序。

四、整合而非對抗:制度設計的方向

真正成熟的制度不是與人性作戰,而是將人性制度化。上層制度如果不能整合部落邏輯,就只能空轉,淪為形式化、過度理性化的虛構機器。一旦制度開始與人性對抗,潛規則與腐敗就成為唯一的潤滑劑。

構建健康政治體系,不應以「克服」部落邏輯為目標,而應以「整合與升級」部落邏輯為方向。制度不是為了取代熟人政治,而是讓熟人政治能在更大範圍內有效運作,在實現大規模治理效率的同時,回應人性需求。

五、普通法與地方自治:兩個關鍵方向

普通法強調先例、習慣與判例的積累,背後邏輯是對歷史社群共識的尊重。它不是自上而下由理性推導的命令,而是自下而上形成的部落智慧延續。每個判例、每項慣例,都是某種小共同體中曾經有效的處理方式,被制度化後賦予延續性。這種從實踐中生長的法律,更容易內化為共同的法律文化。

地方自治讓部落邏輯有出口。只有在地方,政治人物與社群間的熟人性才得以保存。在這樣的結構中,「頭人」——村長、長老——不是靠媒體炒作或資金運作出來的,而是在長期共同生活中被默認、被觀察、被選擇出來的自然領袖。在社區規模適當的情況下,地方與地方間也能自然趨於平衡,形成良性互動與制約。

六、智力密度的自然篩選

現代中央集權體系的最大問題不是集權本身,而是過度平均與匿名決策導致的智力密度流失。什麼是「智力密度」?不是平均智商,而是有能力者是否能有效集中、被賦權並參與決策。

地方自治讓政治不再是抽象的選舉數學,而是社群實踐的結果。社群內部誰有能力、誰值得信賴,經年累月下自然會被群體選擇出來。這是認知密度的自然篩選機制。中央若能從各地自發出現的頭人中納賢,也就避免了「空降精英」與「紙上專家」的弊端。

七、重建部落理性的政治智慧

鄧巴數告訴我們,人類的政治能力有其認知邊界。這不是缺陷,而是提示:真正的制度應該與這種認知邊界相適應,而非對抗。

健康的制度不只是寫在憲法條文中的流程圖,而是與人性、習慣、熟人秩序融合的動態結構。普通法繼承了我們的部落記憶,地方自治釋放了我們的政治能力。

真正的高智力密度政治,不是集中於首都的玻璃辦公室,而是分佈在一百五十人的火塘邊,是複雜制度與部落政治兼容並建立在其基礎之上的產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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