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論,  保守主義思考

主權的本義:名實之辨與退出權的常識復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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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權力的化妝師:博丹與「主權」的發明

我們今天習以為常的「主權」概念,實質上是十六世紀的一場政治整容。讓·博丹在《共和六書》中提出的理論,並非為了描述某種永恆秩序,而是為當時法蘭西王室「獨大卻不義」的現狀尋求名分。在古老的封建體系中,君主本應受傳統習慣與教廷的多重節制;博丹卻通過理論建構,強行將原本分離的維度縫合,賦予君主一種名實合一、不容挑戰的絕對地位。

這場縫合中最關鍵的損失,在於「名」的消解。在古典秩序裡,「名」由 AuctoritasJurisdiction 構成。前者是基於傳統、不帶強制的威望,後者則是劃定「哪些事不歸你管」的邊界。兩者的核心本質是「退出權」——它從不是一種被授予的權利,而是一種無法被剝奪的事實邊界。博丹的「貢獻」,在於將這兩者閹割,全部填充進 Imperium 之中。從此,主權從一種自治的邊界,異化成了擴張的壟斷。

貳、保守主義的修正:嵌套秩序與節制的可能

博丹這種「不可分割」的主權觀,隨後遭遇了保守主義傳統的強烈抵制。從柏克到聯邦黨人,他們敏銳地察覺到,一旦主權變成單一而絕對的頂端,社會的有機組織將被壓碎。

保守主義的修正核心,在於將主權重新視為可分割、層級化的網絡。在此視野下,主權並非集於一身,而是分散於並行的管轄權中。聯邦制與地方自治的本質,正是為了確保「退出」的路徑始終開啟。退出權若存在,秩序方有自我節制的空間;退出權一旦缺失,權威便喪失了自我約束的機制。唯有當個體與小共同體擁有撤離的可能,權力才被迫學會謙卑。

參、語義的迷途:被「主權」綁架的自治

1864年,丁韙良將 “Sovereignty” 譯為「主權」,這是一個高度傾向國家統合的譯名。中文的「主」意指主宰,「權」則指向權力。此譯名精準捕捉了 Imperium 的霸道神髓,卻徹底遺失了「名」所承載的超然維度。

這一翻譯偏差,導致了持續百年的誤讀:在中文語境下,談論主權總像是在談論如何「管人」,而非如何「不被管」。相比之下,東瀛譯法則保留了更多「自主」的意涵。我們所應追求的個人主權,並非要成為統治他人的君主,而是要收回那份被「實」所侵吞的「名」,恢復那份不被強制的自治邊界

肆、斯多葛的冷峻:退出權的立體化

要理解自治的本質,必須明晰退出權的存在及其多層意義。退出權並非秩序的敵人,而是所有權威獲得合法性的前提。斯多葛學派提供了最冷峻的邏輯啟示:個體對自身意志的終極掌控,是任何外在統治都無法逾越的邊界。塞內卡討論自殺,並非提供行動指南,而是在理性上證明,存在一條強制力無法穿越的極限。正是因為人隨時可以離開,統治才必須保持節制。

從現代視角,可將退出權分為三個層級:

  1. 終極退出(事實邊界):生命與意志的自主。死亡或精神的徹底拒絕,構成最終撤離,任何 Imperium 都無法觸及。這是最根本的自治保障,亦是斯多葛意義上的絕對退出權。
  2. 空間與技術退出(脫域):流亡、移民、資產與身份的數位化轉移。此為現代國家最為恐懼的層面,因其直接削弱了中心集權的實質控制力。
  3. 制度內退出(壓力閥):辭職、退出社群、地方性不合作。此為維持制度韌性的必要機制。

三層退出權互為補充,構成一個立體的自治網絡。正如保守主義所強調的嵌套秩序,社會中每個層級的自治與退出可能,皆是對權力的自然制衡。退出權的存在,是秩序得以自我節制的空間;退出機制的缺失,則令任何權威都陷入自我膨脹的必然危機。

伍、結論:所謂「主權個人」不過是回歸本原

回觀《主權個人》一書。若我們承認人是獨立且自決的個體,那麼他天然便擁有對自身的 Jurisdiction。在此視角下,為「個人」冠以「主權」修飾,實則一種語義上的重言式構造,確顯多餘。

此書並未創造新概念,其唯一意義,在於提醒那些被集權邏輯浸染已久的現代人:那條被遺忘的退出路徑,如今可藉由技術,以更低的成本重新打通。

從根本而言,此書在邏輯上無異於「教魚游泳」。若人類已退化至需憑藉密碼學與數百頁論證,方能憶起自身「生而自治」之事實,這無疑映照出文明深處的某種悲哀。所謂主權個人,並非邁向未來的嶄新發明,而僅僅是人作為人的本來面目,終於穿透那層厚重而不義的「名分」,重新浮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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