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今天的政治語境中,「Equity」這個詞越來越常出現在政策、教育、企業和社會運動的語言中。但它的原始法律含義與當代左派語境中的使用早已南轅北轍。本文試圖還原這個概念的本意,並揭示它如何被重新定義、被綁架,最終變成推動結果平等和制度干預的政治工具。
一、衡平法不是「補充」,而是普通法的核心精神
許多中文語境會將「普通法」(Common Law)與「衡平法」(Equity)視為英美法中的對立系統,這種看法未免陷入大陸法式的分類慣性。實際上,在英美法系的發展過程中,衡平法從來不是法外補充或對法律精神的修正,而是對其內核的詮釋。
英美法之所以與大陸法系不同,就在於它不是一套以條文為中心的法律體系,而是以個案裁決(Case Law)為基礎的法律秩序。每一個判例既是裁決,也是立法。法官不僅執行法律,更創造法律。而創造法律的依據,並非成文的權威,而是「衡平」:也就是一種基於社會傳統、公理常情、良知、比例、實踐習慣等綜合而來的道德判斷。
衡平從來不是例外條款,也不是機械執法的「人情補丁」。衡平即法律本身,是英美法判例法體系中不可分割的精神和原則。它保障法律不會被教條化、不會淪為脫離現實的邏輯機器,而始終保持與人的經驗與社會的變動相連接。
與之對照,大陸法系(Civil Law)建立於從漢末拉比法典到羅馬法的一貫傳統,強調條文的系統性與法典的邏輯一致。法官在其中只是「適用法律」的執行者,並不參與立法行為。這使得在大陸法中,當條文與現實衝突時,法官的手腳經常被束縛,難以迴避機械適用所造成的不義。
值得注意的是,現代大陸法系在實踐中受到英美法影響,法官在特定情境下(如法律漏洞或社會變遷)被允許進行有限的衡平裁量,例如德國民法典中的誠信原則或法國民法中的公平考量。然而,這種裁量僅作為成文法體系的補充,與英美法衡平作為法律核心的精神有本質區別。大陸法的衡平更像是技術性調整,而非基於良知與比例原則的創造性立法。
因此,衡平不是程序之外的補充裁量,而是程序本身的一部分,是讓法律持續與現實保持連結的動態調整機制。
二、衡平法的目的不是結果平等,而是程序正義
Equity 所追求的「公平」,並不是今天左派話語中常見的「結果平等」(equality of outcomes),而是程序正義,體現為法官基於良知與比例原則的裁量權。
在歷史上,衡平法制度設計的初衷,是為了防止判例在長時間累積後變成僵化教條,造成法律與現實脫節。因此它賦予法官一種裁量權,使其在面對具體情境時,可以根據案件現實情況、社會傳統和道德共識,給出不拘泥於先例的裁決。衡平的核心價值是避免「公義的形式變成實質的不義」。
這種程序中的寬容、比例與補正,使英美法系能在社會變遷中維持其靈活性與正當性。衡平的目的在於保留人在制度中的主體性,以防止法律制度的自我強化與僵化。這不是「法外開恩」,而是普通法與生俱來的自我調整能力。
三、左派語境中的「Equity」:語言的篡改與政治化
然而,在當代左派語境中,「Equity」被徹底改寫了意涵。它不再意味著程序正義,而是直接被等同於「結果上的平等」——也就是對既有社會分配進行調整與干預,讓不同群體在結果上達到某種理想的「平衡」——走向了程序正義的反面。
例如在教育政策中,「Equity」常被拿來正當化對某些族群的升學配額制度。以哈佛大學為例,其平權法案招生政策以「Equity」為名,根據種族身份分配名額,但2023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,這違反平等保護原則,認為公平應基於個人條件,立即與程序正義產生衝突。哈佛案例引發爭議,右派以程序正義反對「Equity」,卻陷入左派的語言陷阱,反對的是結果平等的「Equity」,維護的正是真正的Equity——程序正義;在企業與政府機構內部推行的DEI政策中,Equity意味著特定族群在結果上的「保障性席位」。
這種用法從根本上背離了衡平法原本的精神:
- 衡平是在個案中做出的道德裁量,不是按群體劃分的政治配額;
- 衡平強調法官根據比例原則進行調整,而非政府或行政機關按社會工程進行分配;
- 衡平保障程序的正當性,而不是結果的統一性。
一旦將「Equity」從程序良知扭曲為結果主義,它不僅背離英美法的歷史傳統,也開啟了一條由行政權力決定「誰值得多少」的危險道路。這條道路看似充滿道德感,實則與共產主義的「按需分配」無異:看似理想,實則由掌權者決定「誰需要、需要多少」。
四、語言綁架的政治後果
這種語言上的劫持,其危險性不僅在於概念混淆,更在於它在道德上取得了壟斷地位。例如,在美國DEI政策爭議中,反對「Equity」配額的學者常被貼上「反公平」標籤,迅速遭到排斥。一旦某種配額、再分配或制度性照顧被標籤為「Equity」,反對者便被視為「反正義」,進而被邊緣化或取消。
也就是說,語言不僅被重新定義,還被用來劃分善惡與敵我。這不再是公共討論,而是道德裁決,甚至是一種新型的權力形式。
結語:語言綁架的危機與我們的使命
衡平法的精神,不在於讓所有人達到一樣的結果,而在於讓所有人都能以主體的姿態參與法律程序。這種程序正義、比例原則與道德參與,才是英美法最值得珍惜的資產。
然而,「Equity」的扭曲僅是語言綁架的冰山一角。在當代政治語境中,諸如「公平」、「正義」、「包容」等詞彙被重新定義為意識形態工具,壓制理性討論,製造敵我對立,侵蝕政策理性與制度信任。語言綁架的普遍危害不僅限於單一詞彙,而是對公共領域的全面挑戰,動搖了社會共識與法律文明的根基。
我們必須正視這場語言的危機,通過跨學科的教育、公共論辯與媒體反思,澄清概念本義,破除道德標籤的壟斷,重建理性討論的空間。只有在語言的鬥爭中捍衛概念的真諦,我們才能守護制度的靈魂與社會的未來。